热门搜索: 医院 贷款 培训 餐厅   健身 旅店 品牌专卖
徐州概况今日资讯生活工具交通出行吃在徐州游在徐州玩在徐州逛在徐州住在徐州文化教育寻医问药投资理财
 您好!今天是
学IT,好工作,就读北大青鸟! 联系电话:85628888
 您现在位置:首页 >> 今日资讯
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确定
发布日期:2008-6-30 9:26:21 信息来源:都市晨报 类别:今日资讯
  我市从7月1日起开始调整今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连日来,不少市民和缴存单位纷纷来电询问和本次基数调整有关的具体实施问题,昨日记者采访了徐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本次技术调整适用单位为所有缴至2008年6月份的单位参加调整,凡未缴存至2008年6月份的单位须汇缴至2008年6月份后方可调整。

  针对市民关心的职工月缴额上、下限具体如何计算的问题,该负责人说,新的缴存基数为2007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为全年工资总额(含第13个月工资及各种奖金福利等)÷12个月。职工月缴存额上限为市区月平均工资的3倍(7663元)×缴存比例。市区职工月缴存额下限为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700元)×8%,即56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下限的规定,不得出现新增超标人员。

  缴存比例方面,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仍按两个10%;其他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能力,在8%-12%幅度内选择。

  另外,该负责人介绍说,从7月1日到8月22日,各单位按安排的时间到建行永安支行领取对账单。因特殊情况未在安排时间内领取的,请于8月25日到29日去建行永安支行领取。职工对账单是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书面凭证,是职工权益证明文件,因此,务必要发到职工本人手中,否则,责任由单位承担。

 

推荐资讯  
·徐鸣会见《纽约时报》前总编辑托平
·国庆长假市民可大饱眼福
·徐州召开百万农民脱贫攻坚动员大会
·我市开展娱乐场所安全检查
·徐州市cpi连续5个月回落
·下月起徐州市可自编自选车牌号
·第十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开幕
·秋季房博会将于明日盛大开幕
·2008秋季房博会 美轮美奂精彩纷呈
·中秋3天商业销售1.3亿元
推荐医院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中山北路16号
电话:0516-85803000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淮海西路99号
电话:0516-85802306
徐州市新华医院
地址: 复兴南路235号
电话: 0516-83823596
徐州市交通医院
地址:淮海东路157号
电话:0516-837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