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6月19日发改委下发电煤限价令一月有余,电煤价格反而上涨22%。昨日,针对电煤价格不断攀升的势头,发改委下发煤炭限价二道金牌,明确要求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即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此煤炭种价格可等同于标杆煤价)限价水平分别为每吨860元、840元和850元。
昨日,本报报道了“6月19日煤炭限价令出台1月有余,但电煤价格仍然上涨超过22%”。第一道限价令之所以失效,原因在于国有大矿的出厂价虽受到严格控制,而一些未受监管的小煤矿的价格却水涨船高。
记者从山西一家燃料公司了解到,以山西为例,电煤的出矿价为700元左右,加上中间运费180元左右,以及中间商的100-140元每吨的利润,电煤到达秦皇岛港的价格为1000元每吨左右,这也正是目前秦皇岛港的报价。由此可见,中间环节价格几乎占到最终价格的30%。
对此,昨日发改委的二道限价强调,“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原则上不得在港口变更重点合同收货人,不得将重点合同电煤交给关联销售公司进行销售,转变为市场电煤或其他用煤。”由此可见,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流通环节带来的价格高涨问题。 |